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跪求主角是李大山的小说书名叫什么

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《我,荒野淘金客,开局日收破千》这本书在都市脑洞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,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。这本小说的作者是“发癫食人花”,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李大山展开,目前连载中,更新了152281字,最新章节第76章:双赢的合作。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!这本书又名《开局荒野淘金客,我黄金用车拉!》。

一、作品简介

小说《我,荒野淘金客,开局日收破千》是由网文作者发癫食人花所著,主角是李大山。主要讲述了:“卧槽,有狼!”听着这熟悉的,自己没少在看动物世界的时候听到的声音,李大山直接汗毛倒竖。也不管自己的牛排了,这些端起平底锅先放在了旁边的地上,起身,拔枪,谨慎的观察四周。是的,李大山是有枪的,作为一名……

我,荒野淘金客,开局日收破千小说免费阅读

二、书友评论

我,荒野淘金客,开局日收破千这本写的太好了!像一部大作,书中细节满满,书中人物个性鲜明。全书贯穿了中华文化的伦理道德,也在一点点揭开人性的善良和卑劣。非常喜欢男女主,愿他们的爱情永远穿越下去,生生世世不分离。谢谢作者发癫食人花!期盼着更多精彩故事!

三、作品赏析

“卧槽,有狼!”

听着这熟悉的,自己没少在看动物世界的时候听到的声音,李大山直接汗毛倒竖。

也不管自己的牛排了,这些端起平底锅先放在了旁边的地上,起身,拔枪,谨慎的观察四周。

是的,李大山是有枪的,作为一名从小在澳洲生活长大的黄种人。

在成年了,赚到第一份工资之后,他选择奖励自己的,并不是一件衣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。

而是一把左轮手枪!

经典的柯尔特左轮,全长182毫米,九毫米的口径,容弹量六发。

可能用来对付大型猛兽差了一些,但用来对付像狼之类的小玩意儿,绝对一枪一个小朋友

除了这把左轮手枪之外,李大山的车上还放了一把温彻斯特m70狩猎步枪。

这两把枪是李大山这次出来之前,特意带在车上防身用的。

作为一名淘金者,在这荒无人烟的野外,你的危险可不仅仅来自于各种毒虫猛兽,还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类!

毕竟应该没有什么地方,比荒野更加适合杀人夺宝了!

甚至你都可以不用处理尸体!

杀完人抢完金子后,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,在食物匮乏的西部荒原,会有其他的动物们主动过来帮助你处理现场的。

可能是李大山的战斧牛排味道太香,又或者是这头突然出现的野狼,已经饿昏了头。

几分钟之后,李大山前面的草丛传来一阵微不可察的脚步声。

一头眼冒绿光,看着多少有些营养不良的野狼顶着火光,出现在了李大山面前五米不到的地方。

野狼充满了谨慎的盯着李大山,只不过,它的眼神却是怎么都忍不住,时不时的就要瞟一眼地上的战斧牛排。

“饿!饿死了!好香啊,想吃!”

就在李大山准备直接开枪,一波送走这个不速之客的时候,却突然听到了这么一句话!

“饿?好香?”

这突如其来的声音,让李大山不由得下意识的惊讶出声!

“嗯?人类,你竟然能听懂我说的话,不对,你为什么会说我们的语言?”

李大山话音才刚落,这下子轮到对面的野狼惊呆了!

一头野狼,竟然能从表情上感觉到它明显的懵逼!

“居然是你在说话?”

不仅是狼,李大山也蒙了,自己刚才听到的话,居然是来自眼前这头狼?

这科学吗?很明显,这一点也不科学啊!狼居然会说话了!

也不对,狼不会说话,而是自己居然可以听懂狼说的话了!

眼前这头狼,喉咙里发出来的还是低沉的呜咽声,但落到了自己的耳朵里之后,却自动转换成了人类的语言。

可以是汉语,也可以是英语,李大山猜测,应该是自己同时精通两门语言的缘故。

“你……想要吃东西?”

可能是人生第一次遇上能够和自己无障碍交流的狼。

李大山慢慢放下了手里的枪,放弃了直接一颗子弹带走眼前野狼的打算。

不然,就算他放下了枪,并不代表着他就失去了反抗能力。

身高接近两米,去了说是198cm,体重210多斤,一身腱子肉的李大山,哪怕是徒手,对面的小家伙也没有任何胜算!

在自然界的生存法则中,体型决定了一切。

哪怕是纵横非洲草原的狮群,除非是饿疯了,再不进食就得饿死,不然也绝对不会轻而易举的去打大象的主意!

哪怕大象是食草动物!

“对,饿了,快饿死了!”

换作别人,听到这话,可能以为这是个形容词,但李大山看着眼前野狼的样子,严重的营养不良,都快骨瘦如柴了。

感觉快饿死这三个字,很有可能是个陈述句!

“你等着,我去车里给你拿点吃的。”

狼虽然是杂食性动物,但主要还是吃肉的,幸好李大山自己也算是个肉食动物,这次出来车上带的吃的,90%都是肉类。

翻找一阵,直接从角落掏出来一根手臂粗细的大肉肠,撕开包装袋之后,远远的扔给了这头野狼。

“给你,吃吧。”

见状,对面的野狼虽然还有些警惕,但在肉香味的勾引下,最终还是忍不住了。

对着扔在地上,沾满了灰尘和泥土的肉肠大口朵颐起来!

“嗷呜!好吃!”

一边吃着还,一边时不时的发出一句感慨!

“这孩子,估计也是饿坏了,不过,看着他吃东西倒是挺开胃的。”

一人一狼,在火光的照应下,隔着三米不到的位置,都在大口旋着自己面前的食物,有种莫名的和谐。

“吃饱了?”

李大山率先吃完手里的牛排,没有轻举妄动,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野狼在自己面前疯狂进食。

终于看着这家伙,连地上最后的一点碎肉也不放过,全部舔食进了肚子之后,李大山忍不住问了一句。

“饱了!好久都没有吃这么饱过了。”

野狼的声音听着有些唏嘘和感慨。

“谢谢你,人类。”

休息了几分钟后,野狼站起身就准备离开。

“等等!”

这时候,李大山灵光一闪,突然叫住了野狼。

“要不……你别走了,跟着我混怎么样?”

这话李大山可不是随便说说,众所周知,狗狗的嗅觉是很强的,而有些狼的嗅觉甚至是狗狗的3到4倍!

虽然不知道眼前的家伙,嗅觉究竟能有多强大?但肯定是要比一般狗狗强出不少的。

警察们会训练警犬来执行寻找毒品,排爆等任务。

其主要依靠的就是狗狗的嗅觉,还有良好的服从性。

李大山可不知道,自己究竟是能够和所有的动物交流,还是只能和眼前的家伙交流?

他甚至都不知道,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异常情况,原因究竟是在自己的身上,还是在对方的身上?

感觉在野外找黄金,应该和找毒品是差不多的吧?

既然警察都能训练警犬找到毒品,那如果自己能把眼前这头,可以和自己无障碍交流的野狼收归麾下……

“跟你混?人类,你是想要成为我的王吗?那你必须要打败我……”

野狼的话还没有说完,就被李大山打断了:

“包吃包住,只要你配合好我的工作,每天都保证你能吃到肉,管饱!怎么样?”

野狼:……很不想就这么轻易答应,但……这可是包吃包住诶……

“好,人类,以后你就是我的王了!”

小说《我,荒野淘金客,开局日收破千》试读结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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